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
(一)资助和开展环境保护的管理、宣传教育、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及项目;
(二)支持和资助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和示范项目;
(三)开展和资助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;
(四)资助和开展保护环境、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的活动及项目;
(五)按照规定经批准,组织开展“中华环境奖”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表彰和奖励活动;
(六)资助和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及活动。